党务公开应把握的四个关键
2017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务公开“公开什么”“向谁公开”“怎么公开”等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为全党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党务公开的正确方向
《条例》明确指出,党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广大党员能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一表述,为党务公开指明了正确方向,也是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必须首先要把握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务公开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务公开必须着眼执政安全,就是要以党的长期领导和党的长期执政为首要目标,以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公信力、领导力为主要着力点,以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基础为根本落脚点,任何层面的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党务公开必须体现政治使命,就是要围绕各级党组织的职能行使和职责履行展开,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更好开展,充分展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要求党务公开必须围绕各级党组织的职能和中心任务展开。
中央层面,主要公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领导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中央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该层面的党务公开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导向性,一般采取会议、文件、党报党刊、新闻报道、专题发布等方式进行发布。
地方层面,主要公开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维护中央权威情况,本地区重大事项安排部署情况,本地区重大突出事件应急处理情况,领导和推进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本地区重要人事任免情况等。该层面的党务公开具有很强的中观性与区域性特点,一般采取会议、文件、新闻、通报发布的形式开展。
基层层面,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党的主张在该领域的执行情况,具体包括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的学习与贯彻情况、阶段性目标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党员教育与学习情况、基层党的建设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密切党群关系与作风改进情况等。该层面的党务公开具有很强的微观性和具体性,一般采取会议、宣传栏、黑板报、专题简报、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
《条例》明确要求,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应当按照严格程序及时主动公开。党组织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责和使命提出和拟定党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作出具体说明;在党务公开方案拟定以后,要及时提交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核,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作出批复,对于不能公开、没有公开、不必要公开的情况要作出具体的说明;党组织得到上级组织批复以后,要认真对照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党务公开的疑惑,认真做好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工作,虚心接受各级党组织与社会各界的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该层面党的工作。
《条例》明确强调,党务公开要依法推进,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监督和追责。对于各级党组织来说,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严肃对待党务公开,真正本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及时改变不想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错误思想与错误倾向。要依法推进党务公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和杜绝党务公开的随意性和形式化。要依法有序开展党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将党务公开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范畴,健全党务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党务公开的平台,创新党务公开监督的方式,优化党务公开监督成果的合理应用,确保党务公开的有效实施。要强化党务公开的追责,对于党务公开不够积极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进;对于不敢公开、虚假公开的,要严格进行处理,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做到一查到底,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
(据《学习时报》2018年3月12日文《党务公开应把握好的几个问题》,作者:宋庆森)